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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功能



商品訊息描述

Kamera 52mm-62mm 濾鏡轉接環



尺寸齊全

Kamera 濾鏡轉接環,專為大家省錢設計,省去多個鏡頭卻要購買多個規格的濾鏡所設計的。

口徑相當齊全,從30mm到82mm...等轉接規額都有。





何時可使用呢?

Kamera 濾鏡轉接環主要是在不同口徑的轉換,所以當您擁有兩個鏡頭,鏡頭口徑不同,想要省下荷包購買昂貴的鏡片,可以選擇大尺寸購買後,在選購小轉大的濾鏡轉接環就可以使用了。(以下圖為例)





尺寸說明

Kamera 濾鏡轉接環口徑眾多,且持續會有更新,請依照賣場標示做選購,若有更新會陸續上架喔!





Q&A

Q:我的Canon鏡頭要轉接Nikon機身可以嗎?

A:不行的,您要選購的應該是機身轉接環。

Q:我的鏡頭是62mm跟77mm,應該選哪一個?

A:您應該選擇62mm-77mm濾鏡轉接環。

商品訊息特點



品牌名稱
來源
  • 公司貨
相機適用品牌
  • Canon
  • Casio
  • Nikon
  • Olympus
  • Panasonic
  • PENTAX
  • RICOH
  • Sony
  • 其他








禮物

品名:Kamera 濾鏡轉接環
尺寸:依照賣場標示
包裝尺寸:約100x100x10mm
淨量:30-50g ±5%
毛重:35-55g ±5%
產地:中國
注意事項:本賣場不含鏡頭等相關示意產品。
圖片及版權:Copyright 2014 佳美能科技(股),保留一切權利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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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固期

10天保固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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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今天上午9時民眾報案在花蓮吉安阿美文化村出海口岸際發生一起投海事件,警消及岸巡大隊接獲訊息即展開搜救,約在中午時分,在離海50公尺處發現該名女子,拉回岸上時已明顯死亡。

報案人當時在岸邊釣魚,指稱女子哭泣徘徊岸際,他一個不注意,回頭就發現女子不見,岸邊遺留私人物品,他懷疑女子投海自盡,立刻報警處理,岸巡及消防人員趕到現場,發現現場僅留下一只黑色背包及外套,背包內有錢包、手機以及相關證件,還有抗焦慮症的藥物,得知她是來自台中52歲的蔣姓女子。

警消人員立刻透過手機與該名女子的親友聯絡,得知蔣姓女子住台中,近日來花蓮散心,家屬十分震驚,正趕往花蓮處理後續相關事宜。

搜救船在岸邊徘徊搜尋,直到近午時分,才發現該名女子在海上載浮載沉的身影,女子已確定死亡。

▲岸巡搜救船在離岸100公尺內來回搜救,卻不幸的在中午時分傳來令人遺憾的訊息 。(圖/記者鄭志宏攝,2017.04.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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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、王風暴仍在持續中,惟觀此次紛爭,乃起因於立委柯建銘所涉及的全民電通案,在更一審無罪判決後,檢察官不為上訴,被懷疑是否受關說而放水之故。只是讓一般人不解的是,已經法院判決無罪,為何特偵組就認為檢察官不上訴,一定有問題呢?

在全民電通案裡,第一、二審法院以柯建銘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,利用不正方法致生登載不實罪,判處6個月。在當事人上訴後,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,並為無罪判決。既然如此,基於雙重訴追禁止及訴訟經濟,檢方理應不為上訴才是,但證諸現實,類此輕罪情況而為上訴者,幾已成為通例,致為人所詬病。也因此,立法院才在2010年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,以來嚇阻濫行上訴的情事一再發生。

只是在此案中,被告所涉及的違反商業會計法之罪,雖屬於刑法第41條第1項,得易科罰金的輕罪範疇,但因此罪的法定刑上限為五年,致不屬於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款,最重本刑在三年以下,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。再加以此罪亦不在此條文第2至7款所列舉,即竊盜、侵佔、詐欺、背信與贓物罪等,不得上訴最高法院的範疇,這讓檢察官有相當大的裁量權,濫行上訴實就難以避免。

而目前雖有刑事妥速審判法來防止檢方的濫訴,但根據此法第8條,案件必須在起訴後超過六年,且曾發回更審並有兩次以上無罪判決的情況下,檢察官才不得上訴。依此而論,如全民電通案,因繫屬時間尚未超過六年,且只有更一審判無罪下,檢方或會基於面子、或基於考績的壓力,仍會不顧一切為上訴。如此的規定,不僅使人權保障無從落實,也等同是由檢察權來阻礙判決的確定,致嚴重破壞司法權該有的安定性。

總之,特偵組將上訴當成是正常、是通例的想法,實完全無視於人民妥速審判權的保障。而因此進一步認為,若有個案不為上訴,必存有關說、必存有違法之說詞,不僅有失執法專業,更暴露出檢察權遭濫用的現狀與弊端。則於此時,該檢討者,實不只是特偵組的存廢,如何在法制上限制檢察官對無罪判決的上訴,恐更屬當務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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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吳景欽,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。本文為NOWnews.com網友提供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版權為作者所有,請勿隨意轉載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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